宿舍抽烟点燃被子,发生何种情形学校可以开除学生? - 刑事动态 - 四川蜀正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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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年12月20日

一、宿舍抽烟点燃被子

据(北青网)讯,高中生宿舍抽烟点燃被子遭学校开除,教育局称尊重学校的决定。据悉,校方认为,张某抽烟的行为不足以让其被开除,但问题在于他不仅自己抽烟,还叫其他宿舍的同学一起来抽烟,并且还烧着了被子被单,加之两人平时表现就不好,存在迟到早退、不交作业的情况,通过综合考量,最终作出开除的决定。但这一做法遭到了家长的质疑,家长认为学校开除学生的做法不够妥当。

二、发生何种情形学校可以开除学生

1、根据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 第四十条之规定: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,可酌情给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:

(一)反对党的基本路线,组织煽动闹事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安定团结,造成严重后果者;

(二)触犯国家刑律,构成刑事犯罪者;

(三)破坏公共财产,偷窃国家、集体和个人财物,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;

(四)打架斗殴、行凶、赌博、偷盗等屡教不改者,品行恶劣、道德败坏,造成较严重后果者;

(五)违反校纪校规,情节极为严重者;

(六)一学期旷课超过72学时或在学期间旷课累计超过108学时(旷课一天,按6学时或当天实有课时计)者。”

2、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第五十四条之规定: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:

(一)违反宪法,反对四项基本原则、破坏安定团结、扰乱社会秩序的;

(二)触犯国家法律,构成刑事犯罪的;

(三)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,性质恶劣的;

(四)由他人代替考试、替他人参加考试、组织作弊、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;

(五)剽窃、抄袭他人研究成果,情节严重的;

(六)违反学校规定,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、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,侵害其他个人、组织合法权益,造成严重后果的;

(七)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,经教育不改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