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因离婚后房子判给妻子杀前岳母及外甥女 - 刑事动态 - 四川蜀正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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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年9月1日

  离婚,房子判给了妻子,男子因此怀恨在心,杀死了前岳母及其外甥女。

  10月10日,男子在苏家屯车站准备逃亡时,被警方抓获,此时距离案发刚好24小时。

  10日凌晨3时许,苏家屯站派出所教导员宿刚接到警情通报:46岁的男子刘某在苏家屯区惠兰五街一民宅内杀人后,有可能逃往苏家屯车站。

  宿刚立即带领5位民警分两批,在苏家屯站和编组场布控查缉。

  6时,一名身穿浅色上衣,身高在一米七左右,体态较瘦的男子出现在了民警的视线里。“和通报上的体貌特征完全一致,当时我们从四周包围过去,将其抓获。”宿刚回忆。

  经审查刘某交代,他与妻子一直感情不和,于今年8月离婚。

  因离婚前妻子背着他更改了房票,房子判给了妻子,他认为是妻子和岳母串通好的,一直怀恨在心。因此离婚后,也没给妻子腾房子。

  日前,妻弟及亲属再次催他搬家,他感到很绝望遂产生了报复杀人的想法。10月9日6时许,他带着斧头和尖刀闯入岳母家,没见到妻子便对岳母和外甥女焦某(23岁,待业)下了毒手,致两人当场死亡。

  目前,铁路警方已将刘某移交苏家屯公安分局处理。 ( 佟宇 汤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