闹市上演枪战,共同犯罪应该怎么处罚? - 经济犯罪案例 - 四川蜀正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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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年11月24日

闹市上演枪战

2009年夏,被告人方某购买了两支自制枪并存放于秦某处。2009年10月,被告人方某、秦某、戴某等人敲诈地下赌场经营者何某3500元。2009年10月27日晚,在当涂县黄山乡政府附近开地下赌场的于某、蒋某拒绝了被告人方某、秦某、戴某等人收取保护费的要求后。

三名被告人随即携带枪支并纠集了十多人来到了赌场,方某对天鸣枪,赌场内随即乱成一团。后于某打电话责问方某为什么要这样做,双方发生了争吵,并约定在马鞍山市采石外桥附近“一决高下”。双方人员在马鞍山汽车城附近相遇后,方某一方因人数少,遂驾车逃离,于某等人驾车追赶,于某多次用车头撞击方某的车尾,而秦某等人则持枪向于某车辆射击,该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环境。

共同犯罪应该怎么处罚

2010年5月18日,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、非法买卖枪支、敲诈勒索罪,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十年;以聚众斗殴、非法持有枪支、敲诈勒索罪,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八年;以聚众斗殴、敲诈勒索罪,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