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喝酒骑摩托害朋友送命 过失致死被诉讼 - 刑事动态 - 四川蜀正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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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年11月24日

见同事孙某喝醉,同样喝了酒的张某主动帮忙,开着孙某的摩托车将他送回家,在路上抄了条小路,结果却发生交通事故,导致乘客孙某死亡。张某这下蒙了,到了医院后甚至一度不承认自己是驾驶员。记者昨从李沧检察院了解到,张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提起公诉。

灯光昏暗撞了车

张某和孙某都是李沧区某饭店的厨师,今年5月,为庆祝涨工资,饭店的几名厨师凑在一起聚餐,席间每人都喝了四五瓶酒。酒足饭饱后大家散席,

见孙某喝得站不住了,同样喝了酒的张某提出由他开摩托车将孙某送回家,不过张某并没有驾驶证。当张某载着孙某行驶至九水路附近时,看到有条小路可以通行,便开着摩托车驶过去,小路部分路段还在施工,没有通车也没有路灯,两边停了很多私家车,张某一不小心撞在了一辆私家车车尾,摩托车翻倒在地,张某和孙某被甩了出去,其中孙某的头部受到了重创。

伤情判断找真凶

经过的路人发现后,立即拨打了110和120,两人被送往医院救治。其中孙某因头部受伤,伤势较重,医治无效后死亡,而司机张某伤势较轻,当他得知孙某死亡的消息后,十分害怕,向前来调查的民警称是孙某开车,自己只是乘客。民警先将张某控制在医院,接着与医生了解张某的伤情,医生称张某只是下巴受伤,如果他坐在摩托车后排不可能伤到下巴,而是应像孙某一样头部受伤。民警再次找到张某了解情况,张某一害怕,这才说出了真相。

事发小道不算“路”

办案检察官称,张某无证且酒后驾驶,本应当按照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。“但是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,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,而张某肇事的地点是一条还没有开通的小路,不能算作道路,不属于危险驾驶罪,最后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他提起公诉。 ”另外,被害人孙某的家属也将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张某表示会尽力积极赔偿。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