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着汽车偷自行车 遇巡查漏马脚 - 经济犯罪案例 - 四川蜀正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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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年3月31日

去年9月一天早上六点许,张某下班开车路过通州区马驹桥某小区时,看到小区路边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,见四下无人他便把汽车停放在前面走回来,将电动自行车盗走。骑行一段后被派出所的巡查民警盘查,民警发现其电动自行车没有打开钥匙而骑行,几经盘问张某便如实招供自己的盗窃行为。在派出所张某又供述了自己另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的行为。

张某供述自己盗窃动机时讲,自己和女朋友有一辆汽车,嫌开汽车费汽油钱,就想“弄”一辆电动自行车为省油钱。第一辆电动自行车得手后,得知自己的朋友想买一辆电动自行车时,很大方的将其转手给了朋友。再想为自己物色一辆时被警察抓获。他每月挣着四千元的工资,为图一点小利而丧失自由,深为自己的盗窃行为感到后悔,其结果落个鸡飞蛋打。

近日,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到区法院,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。